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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有行驶轨迹?忻州交警: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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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网 发表于 2024-2-7 00:43:5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回复:  0 浏览:  947
众所周知

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坚决不能上路

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

罔顾道路交通安全

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殊不知

这就犹如一颗颗移动的隐形“炸弹”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大力气开展源头隐患清零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责成支队、大队领导盯办督办,对本辖区的预警车辆进行全面梳理、摸排,通过走访调查、进村入户、蹲点守候,加之轨迹查询、信息比对、系统预警等科技信息化手段,此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忻府区

直属四大队科学部署、多方协调,大队长、教导员亲自带队走访摸排,行程500余公里,历经一周时间,在兄弟大队的密切配合下,将两辆上级督办、车管所通报的逾期未检验、已达报废年限仍上道路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锁定并全部查获。
定襄县

在一名副大队长的带领下,民警深入多个村镇,经过3天的蹲点调查、摸排,将一辆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仍存在道路行驶轨迹的重型货车一举查获。
代 县

由教导员带队,在精确分析、深入研判的基础上,多方调查,不畏艰难,一举将部局通报的两辆已报废仍有行驶轨迹(其中一辆系套牌)的重型货车查获。
目前,上述车辆均已按规定办理报废拆解手续,不但极大地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也使全市当前春运道路交通安保、源头隐患“清零”和“减量控大”考核等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做出了积极贡献。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对相关大队予以通报表扬,要求各大队、各部门认真学习他们雷厉风行、尽职尽责、不畏艰难、敢啃硬骨头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精确分析、深入研判、密切配合、精准打击,加快推进源头隐患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温馨提示


“报废车”就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按照要求强制报废的车辆。

一、报废车辆的认定标准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❶ 达到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❷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❸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❹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驾驶报废车辆的危害

1.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

报废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且部分报废车辆驾驶人未经过正规驾校培训、未参加驾驶人考试取得驾驶资格,交通安全观念淡薄,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报废车辆违法行为多,解决纠纷困难

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且由于报废车辆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三、驾驶报废车辆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机动车报废办理流程
1、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回收企业。


2、报废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3、报废回收企业将相关资料提交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4、车主领回《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危险又违法

忻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

对涉牌涉证、漏检、报废车等

严重交通违法的精准打击力度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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